這是寄到總統府信箱的一封信


 

 

敬啟者

 

雖然這封信不知道會被如何處理,可能會回給我一份很制式的文件;也許就像是狗吠火車不會有任何的改變,但我還是忍不住的想寫出來,每次看到無辜的生命因為酒駕而消逝,內心真的是又氣又恨,氣的是酒駕的人,有錢去喝酒卻省錢自己開車,等到出事撞死人再裝無辜,難道那些被撞死的就該死嗎?,恨的是國家無法保護無辜的人民免於不被酒駕撞死的恐懼,對酒駕的處罰太輕,就算是判了刑也太輕無法達到嚇阻的作用。

 

當年因為柯媽媽的兒子被撞死,一個平凡的家庭主婦柯媽媽努力多年才推動強制險的產生;車輛後座強制繫上安全帶是因為孫穗芬女士2011年元旦被撞,同年3月行政院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,增訂小型汽車後座乘客強制繫上安全帶規定,4月立法院火速通過修正草案。難道平凡小民的生命比不上權貴嗎?非要等到權貴被酒駕撞死才要修法嗎?

 

前幾天又有一個年輕有為的生命(台大醫生曾御慈)因為酒駕犧牲,看到這則新聞讓人氣憤又難過,肇事者僅僅是三萬元交保。請問您,您覺得公平嗎?正義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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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wema 沙威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